集团公司与乐山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10-04-014月1日,集团公司与乐山市政府在乐山市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集团公司王玉君总经理,乐山市委书记唐坚、市长蒋辅义出席签字仪式。包剑英副总经理与乐山市常务副市长夏代荣分别代表集团公司和乐山市政府在框架协议上签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明确,双方将在乐山市高速公路、公路、铁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进行更深层次的全方位合作。
王玉君总经理在致辞中表示,集团公司近年来以BOT方式投资近130亿元建设乐宜高速和乐自高速项目,与乐山市政府建立了深厚友谊,为乐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揭开了新的篇章,也为集团公司实施“走出去”战略、构建“三化一型”特大型企业集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山东高速代表团此行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对乐山市的有关基础设施项目进行了详细的考察、分析和研究。下一步,集团公司将认真落实协议条款,积极履行义务,大力推进有关项目的评估、洽谈和实施,实现互惠共赢、共同发展。
乐山市市长蒋辅义在致辞中指出,山东高速集团的行业优势、整体实力以及先进的管理经验,在乐宜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乐山市委、市政府对双方合作的广阔前景充满信心。他表示,将按照四川省委、省政府建设西部综合交通枢纽的战略部署,以双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依据,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与山东高速集团携手,加快构建贯穿南北、承接东西、通江达海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动乐山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