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工程公司112断轨报警设备、报警终端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公告
2024-08-011.采购条件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工程公司断轨报警设备、报警终端设备竞争性采购已由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工程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工程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次断轨报警设备、报警终端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工程公司根据坪岚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碑廓至岚山港段)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需要,确定采购断轨报警设备、报警终端设备一批。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供货地点是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市岚山区坪岚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要求设备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合格,符合采购方要求。供应商提供供货、运输、质保及售后等服务。
本次采购共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包件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供货地点 |
备注 |
1 |
断轨报警设备 |
套 |
26 |
日照市岚山区 坪岚铁路项目施工现场
|
对无轨道电路区段的钢轨状态进行监督 |
报警终端设备 |
套 |
1 |
(1)本表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到货并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 预计使用时间:包件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全部供应完毕。
- 可参与报价的包件数1个,可成交包件数1个。
3.资格要求
3.1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 包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包件1报价人为本次报价产品生产商或供应商。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合规的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业绩要求:无
财务要求:报价人提供纳税证明文件。
(2022.1.1-截止竞谈前最近一期的完税证明或截止竞谈前最近一期的无欠税证明)(成立不足两年的公司提供公司自成立以来的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
3.1.2报价人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报价单位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价单位相关搜索截图或扫描件)
(5)在最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报价单位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报价单位相关搜索截图或扫描件)
(6)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报价单位提供天眼查报价单位相关搜索截图或扫描件)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从2024年8月2日8时00分到2024年8月5日18时00分。
4.2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2024年8月5日18时00分前点击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g.sdhsg.com/),选择“投标人登录”入口登录;未注册的投标人请点击“投标人登录”入口先进行注册,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企业信息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投标人登录后在【项目实施管理】中查询项目,点击“我要参与”选择参与对应项目及包件,点击“立即参与”,然后从【项目管理】—【我的项目】中选择对应项目及包件点击【报名】。
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到账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5日18时00分)请报价人在报名成功后,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采购文件售后不退,仅提供收款收据。
收款单位: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中国工商银行
账 号:1616020219200137663
4.4 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套(汇款时请报价人注明报价项目简称、包件号;例:xx公司(报名单位简称):铁路工程公司坪岚铁路项目断轨报警设备、报警终端设备竞谈采购文件费)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将统一在报价会上递交。
递交报价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8月8日8时30分,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8日9时00分。
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递交至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虎山镇坪岚铁路项目部(虎山镇综合服务中心旁)三楼会议室。
5.2逾期因任何原因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都将不予受理。
5.3采购人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评审,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谈判会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评审结果。
5.4 至报价截止时间,包件1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不少于3家,若低于3家应重新组织采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和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上同时发布。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
电 话:0531-68906368
邮政编码:250014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工程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
联 系 人:李硕峰
联系电话:17865167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