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集团一职工家庭获评“全国文明家庭”称号
2025-12-08近日,山东高速集团权属单位滨州发展公司职工郭清城收到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荣誉证书。
长期以来,郭清城一家始终践行孝老爱亲、邻里和睦的良好家风,家庭成员互敬互爱,营造了温暖和谐的家庭氛围,先后荣获“滨州市最美家庭”“山东省最美家庭”等荣誉。郭清城本人怀揣家国情怀,将责任与担当融入日常行动。2020年炎夏,他面对突发晕厥的陌生老人,临危不乱,穿越车流实施救助,为挽救生命赢得了宝贵时间。多年来,他热衷公益事业,帮扶困难家庭,关爱贫困儿童,先后获评“滨州好人”“滨州市见义勇为模范”等称号,并将所获奖金全额捐赠。2024年,他获评集团首届“道德模范”。在工作中,他同样恪尽职守,带领项目团队成功将原鲁北收费站改造为加油站综合体,五年累计创收2520万元,成为撤销省界收费站后集团首例资产盘活成功案例,为集团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郭清城的妻子作为滨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以无私爱心与专业素养悉心呵护特殊儿童成长。她牵头组建艺术团队并开展公益演出,带领学生在国家、省市级比赛中屡创佳绩,以艺术之光点亮特殊儿童的世界。这份良好的家风也深深影响着下一代,郭清城的儿子品学兼优、诚实守信,多次被评为“好家风好少年”“拾金不昧美少年”等称号,展现了新时代家庭教育的优秀成果。今年5月,郭清城家庭被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全国文明家庭”称号。
近年来,滨州发展公司始终将精神文明建设融入企业发展全局,锚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主线,以理论学习凝心铸魂、以实践活动涵养新风、以典型培育凝聚合力,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省管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省级工人先锋号”“交通运输文化建设杰出单位”等称号。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内涵,把精神文明建设成果转化为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为集团“双一流”现代新山高建设汇聚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