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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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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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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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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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EP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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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15处1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其中包含拆除原有线路 、新装设施、设备及相应管线等内容的协调、设计、采购及施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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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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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承装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含)以上;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方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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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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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业绩: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1项10kV电压等级(及以上)电力线路的新建或迁改施工业绩(包含总包合同内新建或迁改10KV电力线路施工业绩); 2.设计业绩: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1项10kV电压等级(及以上)电力线路的新建或迁改设计业绩(包含总包合同内新建或迁改10KV电力线路设计业绩)。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设计业绩要求,联合体成员须满足施工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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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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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三年(2022~2024年度)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企业成立少于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状况)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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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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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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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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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经理(1人):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且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内至少完成1项10kV电压等级(及以上)电力线路的新建或迁改施工项目(包含总包合同内新建或迁改10KV电力线路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业绩。 2.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发输变电专业)。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第3项,联合体成员须满足第1、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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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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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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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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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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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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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各自承担内容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方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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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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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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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EP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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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1处11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15处1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其中包含拆除原有线路、新装设施、设备及相应管线等内容的协调、设计、采购及施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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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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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承装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含)以上;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方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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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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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业绩: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1项110kV电压等级(及以上)电力线路的新建或迁改施工业绩(包含总包合同内新建或迁改110KV电力线路施工业绩); 2.设计业绩: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1项110kV电压等级(及以上)电力线路的新建或迁改设计业绩(包含总包合同内新建或迁改110KV电力线路设计业绩)。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设计业绩要求,联合体成员须满足施工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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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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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三年(2022~2024年度)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企业成立少于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状况)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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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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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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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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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经理(1人):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且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内至少完成1项110kV电压等级(及以上)电力线路的新建或迁改施工项目(包含总包合同内新建或迁改110KV电力线路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业绩。 2.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发输变电专业)。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第3项,联合体成员须满足第1、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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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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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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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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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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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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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各自承担内容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方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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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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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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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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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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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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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拟投标项目登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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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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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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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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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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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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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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