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荣获“山东省版权保护示范单位”称号

2018-11-08

近日,集团荣获省版权局授予的“山东省版权保护示范单位”称号,并以优异成绩通过了国家版权局软件正版化督查。

近年来,在省国资委、省版权局的领导和支持下,集团科学有序推进版权保护和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果。成立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指导,为正版化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出台《山东高速集团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将正版软件采购费用列入信息化专项预算,2013年至今,集团机关累计采购正版软件超100万元,软件正版化达到100%;严格规范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和使用过程,建立详细台账,实现专人安装、专人监督;高度重视宣传培训,通过组织“高速大讲堂”、专题培训等,增强广大员工版权意识,营造使用正版、保护正版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