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防洪影响补救措施施工招标公告

202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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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371626MA3RE20U4202102F022211

项目名称

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工程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直

建设性质

新建

招标备案号

SG202108111-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SG202108111

招标类别

施工

项目立项单位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立项文号

鲁发改政务[2019]146号

项目法人单位

山东高速济高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人

山东高速济高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240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其他 其他 招标人自筹,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工程路线全长93.305公里,采用设计速度120km/h的高速公路标准,其中起点至预留黄河枢纽段采用双向六车道,预留黄河枢纽至终点段采用双向四车道。 设有特大桥1202米/1座,大桥2469.5米/10座,中桥1702米/27座,小桥140米/6座,天桥2座,通道桥93座,涵式通道51道,涵洞72道。互通立交10处,上跨分离立交2730 米/26座,下穿分离立交2座,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2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匝道收费站8处。概算总投资137.97亿元,项目建设总工期36个月。本项目防洪影响补救措施施工与监理服务工期8个月。

招标范围: 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防洪影响补救措施包含济南段 6 座跨河(渠)桥涵、滨州段 9 座跨河(渠)桥梁(路基)、淄博段 17 座跨河(渠)桥梁防洪影响补救措施(包括土方开挖及回填、混凝土及砌体工程、防护工程、道路工程等)所有工程施工。

2.2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防洪影响补救措施施工第一标段,标段号:JGFHBJSG1,起始桩号:K0+574.802, 结束桩号:K24+795,标段长度:24.22KM;2. 标段名称:防洪影响补救措施施工第二标段,标段号:JGFHBJSG2,起始桩号:K24+795, 结束桩号:K53+074,标段长度:28.279KM;3. 标段名称:防洪影响补救措施施工第三标段,标段号:JGFHBJSG3,起始桩号:K53+074, 结束桩号:K95+288.289,标段长度:43.622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防洪影响补救措施施工第一标段
(JGFHBJSG1)

巨野河大桥、高官寨互通、大沙溜河大桥、小清河特大桥跨小清河专项设计、小清河特大桥跨南水北调专项设计防洪影响补救措施(包括土方开挖及回填、混凝土及砌体工程、防护工程、道路工程等)所有工程施工。

资质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③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堤防工程或河道防护工程施工(可为独立发包的堤防(河道防护)工程或所施工标段含有堤防(河道防护)工程)。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9年度或2018~2020年度)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堤防工程或河道防护工程施工(可为独立发包的堤防(河道防护)工程或所施工标段含有堤防(河道防护)工程)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经历。
 2.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堤防工程或河道防护工程施工(可为独立发包的堤防(河道防护)工程或所施工标段含有堤防(河道防护)工程)业绩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经历。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无。

分包要求

不允许。

联合体要求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其他要求

无。

防洪影响补救措施施工第二标段
(JGFHBJSG2)

大寨干渠中桥、一干排大桥、张桥引黄干渠中桥、K41@000~K42 184路基占压一分干、魏桥互通路基占压一分干、一分干、输沙渠大桥K46 576~K46 700、K49 080~K50 100占压沉砂池、台子中心河大桥防洪影响补救措施(包括土方开挖及回填、混凝土及砌体工程、防护工程、道路工程等)所有工程施工。

资质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③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堤防工程或河道防护工程施工(可为独立发包的堤防(河道防护)工程或所施工标段含有堤防(河道防护)工程)。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9年度或2018~2020年度)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堤防工程或河道防护工程施工(可为独立发包的堤防(河道防护)工程或所施工标段含有堤防(河道防护)工程)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经历。
 2.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堤防工程或河道防护工程施工(可为独立发包的堤防(河道防护)工程或所施工标段含有堤防(河道防护)工程)业绩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经历。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无。

分包要求

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