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集团董事会连续三年获评“优秀”

2024-06-11

近日,山东省国资委公布了2023年度省属企业董事会评价情况,山东高速集团获评“优秀”。自山东省国资委开展省属企业董事会评价工作以来,山东高速集团已连续三年获评“优秀”。

近年来,山东高速集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的重要指示,始终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提升集团各级公司治理水平。2023年,山东高速集团公司治理实现新突破,公司治理“1+3+X”运作体系在全省国资国企和集团各级推广应用,多次在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作典型发言,集团及权属企业公司治理获省部级、地厅级及行业类奖项17项,初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公司治理“山高模式”“山高经验”,现代企业制度优势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和经营动能。

下一步,山东高速集团将以本次评价为契机,锚定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和世界一流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商“双一流”目标,坚持“一体两翼三驱动”发展思路,持续深化子企业董事会建设,扎实推进外部董事履职能力提升工程,不断提高集团各级企业公司治理水平,为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贡献“山高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