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新疆国际物流产业园暨上合示范区新疆分园项目2025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告
2025-11-20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高速新疆国际物流产业园暨上合示范区新疆分园项目2025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采购方:山东高速新疆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4.采购预算:1972143.54元
5.项目概况:山东高速新疆国际物流产业园暨上合示范区新疆分园项目一期占地面积535亩,已全部施工建成,建设用地面积总计33.8万平方米,已于2024年8月运营。为满足新疆分园及入驻企业生活需求,维持园区日常安保及保洁工作,保证园区正常运转,拟对2025年物业服务进行采购。
6.服务地点:山东高速新疆国际物流产业园暨上合示范区新疆分园。
7.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新疆分园2025年度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园区秩序维护(门岗值班、车辆停放管理)、园区保洁(公共区域保洁及场内垃圾集中工作)、消防控制室值守管理、消防设施管理、变配电室管理、园区综合维修、园区特种设备维护、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本次采购服务周期一年。
8.采购理由:该项目属于服务类,合同金额虽然达到招标规模,但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按照《山东高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规定,达到集团公司招标限额但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经物流集团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并报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部审核后,可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根据有关直接采购的相关规定,达到招标限额的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前提下,集团公司内部企业能够供应的,可采用直接采购确定服务单位。
二、项目所需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年合同额在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为企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提供过银行、税务、政务、通信等柜台业务服务,或者售票、加油站、高速公路收费等窗口业务服务,或者高速公路服务区物业服务,或者企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提供综合物业管理服务的业绩。
(3)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正规增值税发票。
三、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山东高速物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四、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1月24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山东高速新疆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2、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头屯河农场屯坪南路1027号
3、联系人:段晓明
4、电话:1556259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