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机构采购(三次采购)直接采购公告
2025-11-13一、项目名称:山东高速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机构选聘。
二、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采购方:山东高速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四、项目概况
山东高速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为山东高速集团全资子公司,功能定位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平台,主要负责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及相关科技研发转化等,注册资本150亿元。
本次拟选聘确定主体信用评级机构,拟对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进行外部信用评级,主体信用评级服务期限为1年。
五、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划分为1个包件,采购范围为公司主体信用评级,出具主体信用评级报告,服务期限1年。
六、项目所需资格条件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从事全国企业债券信用评级业务资格,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定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评级业务资格,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交易所市场评级业务资格。
(二)业绩要求
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2个债券发行资信评级服务业绩。
(三)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应熟悉相关业务流程及监管部门对相关报告的要求;项目组其他成员至少3人,专业结构合理,较高的专业素质、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七、供应商单位名称: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八、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16日
九、联系方式:周先生 0531-68971556
山东高速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