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纠纷案件律所采购直接采购公告

2025-10-29

 

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因合同相关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约定的中的履约保证金偿还期限已过,为争取公司利益最大化,追究相关公司的违约责任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现计划启动对相关公司的诉求维权措施,并进行律所采购。

1.2 采购内容

为我司提供本次案件律所代理服务,对本案件的诉前调解、保全、一审、二审(如有)、再审(如有)直至执行到位全过程跟踪服务。

1.3 采购依据

依据《山东高速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鲁高速城发工〔2024〕7号)关于对直接采购适用范围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该项目符合直接采购第(3)款“涉及商业秘密需要从单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情形,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组织实施。

2.采购原则

谈判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

3.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报价人事务所成立10年(含)以上,具备提供诉讼代理服务的相关资质,具有满足提供诉讼代理服务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人员,能有效快速推进案件进程。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1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个为大型央企或省属国企二级及以上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至少有2个工程建设项目法律诉讼法律服务业绩。

3.3财务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财务报告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3.4人员要求:(1)基本条件:服务律师团队人数不少于4人,均为全职执业律师。团队律师均需有5年以上执业年限(提供证书扫描件),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至少为2家央企或省属国企二级及以上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务,精通合同、公司、工程建设等领域的诉讼及非诉讼业务。(2)其他要求:团队负责人须具有15年及以上执业年限,且为服务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3.5信誉要求:年(2022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中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有良好的社会信誉(通过信用中国或信用山东查询信誉良好)和履约能力(格式自拟)。

4.谈判小组

本次谈判小组由采购人邀请公司相关负责人组成,谈判小组为3人。

5.供应商名称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

6.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5日

7.谈判时间

7.1 服务商于20251169时00分到采购人处(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13866中润世纪财富中心5号楼高速时代中心)进行直接采购谈判。

7.2 服务商请携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资质审查资料,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8.联系方式

8.1 采购人:山东高速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8.2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3866号中润世纪财富中心5号楼高速时代中心7楼

8.3 联系人:肖老师

8.4 电话:19811769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