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收费服务业务外包项目直接采购公告
2025-08-11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收费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采购方: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4.采购预算:10422万元
5.项目概况: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省内所含现有运管中心以及在合同服务期内新增或调整的运管中心收费服务业务外包。本次项目服务期为一年, 供应商与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的各运管中心签署合同。合同有效期内,各运管中心经公司批准后,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业务外包计量、支付实施办法》规定变更增加服务人员需求,原则上增加人员需求数量不超过采购暂定总人数的10%。合同有效期内,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在省内新增或调整的运管中心,如需增加同类服务,可直接与供应商签署合同。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考核未达到要求或因公司管理发生重大调整等因素,或出现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公司也可根据实际管理需要,终止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
6.采购内容:山东省内所含德州、夏津、京台济南、泰安、枣庄、京沪济南、济青济南、淄博、潍坊、潍日、潍莱、青岛、烟台、威海、菏泽、泰曲路、泰东等17家运管中心以及后续新增或调整的运管中心收费服务业务外包。
7.采购理由:根据《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鲁高速招〔2024〕1号)招标和非招标方式适用范围有关规定:达到招标限额的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前提下,集团公司内部企业能够供应的,适用于直接采购。根据《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鲁高股份养〔2024〕29号)有关规定,经公司研究批准,对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收费服务业务外包项目进行直接采购。
二、项目所需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的资格。
2.财务要求: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适用税率的正规增值税发票。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两份同时满足如下两个条件的业绩合同:(1)合同额在人民币400万元及以上;(2)为企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提供过柜台业务服务或窗口业务服务的业绩。
4.人员要求:各项目所在运管中心按需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常驻现场管理人员(同一现场管理人员可同时在多个运管中心任职)。其中项目现场管理人员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有3年及以上服务类管理工作经验,45岁以下;收费服务人员年龄要求18至35岁之间,身体健康,学历要求国家承认中专及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力)。
5.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和响应文件中拟委派的主要人员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2.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三、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 山东高速物业服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公告时间
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4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2.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中路5006号
3.联系人:刘先生
4.电话: 18366566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