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台高速公路齐河至济南段改扩建工程桥梁荷载试验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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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370100863134717202302F023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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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370100863134717202302F023290

项目名称

京台高速公路齐河至济南段改扩建工程

项目所在地

济南市

建设性质

改扩建

招标备案号

JC202506076-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JC202506076

招标类别

试验检测

项目立项单位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立项文号

鲁发改项审〔2021〕76号

项目法人单位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齐鲁电子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综合评标价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360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企业自筹;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京台高速公路齐河至济南段起自京台高速与济聊高速交叉设置的晏城枢纽,经德州市齐河县、济南市槐荫区、市中区,止于京台高速与济广高速、济南绕城高速南段交叉设置的殷家林枢纽,全长23.999公里,全线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为验证桥梁设计是否合理,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拟对新建黄河特大桥主桥、既有黄河桥主桥和跨大堤桥三座桥梁进行荷载试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结束。 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主要包含新建黄河特大桥主桥、既有黄河桥主桥和跨大堤桥三座桥梁进行荷载试验。

2.2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荷载试验一标段,标段号:HZ-1,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23.999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荷载试验一标段
(HZ-1)

新建黄河特大桥主桥、既有黄河桥主桥和跨大堤桥三座桥梁进行荷载试验。

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甲级资质;3.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

业绩要求

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主跨大于200m的高速公路特大桥桥梁荷载试验项目。

财务要求

/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 的情形;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有效资格证书;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参与1个高速公路特大桥桥梁荷载试验项目。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分包要求

不允许。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其他要求

无。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拟投标项目登记确认。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3.6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06-20至2025-06-24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投标人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项目投标登记,确认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第一步:在交易办事大厅中“公告查看及投标登记”菜单中进行项目登记信息,并保留确认参加投标成功的截图;第二步在“已登记信息查看”菜单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07-11 09: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开始20分钟之内进行第一信封解密及电子签章确认。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在收到第二信封开标时间通知后,于约定开标时间开始20分钟内进行第二信封解密及电子签章确认。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由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加密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1、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2、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
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第一信封或第二信封开标记录进行电子签章确认的。


6. 补充信息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单位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在登录页面点击右下方CA办理指南,下载说明进行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jy.shandong.gov.cn/)、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dhsg.com/index)、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bcg.sdhsg.com/)发布,同步推送至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齐鲁电子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

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2177号联合财富广场2号楼3楼

联系人

李老师

张爱茹

电话

0531-87987911

15662775186

邮箱

/

qlebid@163.com

 
2025-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