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
板式橡胶支座一标段 (1)
|
包括板式橡胶支座的生产、供应、运输、配合安装及售后服务,采购数量为28263个,预计供货期为34个月(2021年7月至2024年4月)
|
资质资格要求
|
(1)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及销售,企业信誉良好,须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质量检测报告应包含本次采购支座的全部种类,并符合招标文件对检测项目的要求)); (2)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应具有合格支座生产商的合法授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所投产品的销售,企业信誉良好,须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质量检测报告应包含本次采购支座的全部种类,并符合招标文件对检测项目的要求)); (3)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
业绩要求
|
①投标人为生产商的,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产品累计销售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 ②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代理的投标产品累计销售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
|
|
财务要求
|
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7年-2019年或2018年-2020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且近三年(2017年-2019年或2018年-2020年)净资产均不少于2000万元。企业成立少于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状况。(注:若投标人为代理商,代理商、生产商均需满足以上条件)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其他要求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并且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
|
板式橡胶支座二标段 (2)
|
包括板式橡胶支座的生产、供应、运输、配合安装及售后服务,采购数量为7473个,预计供货期为34个月(2021年7月至2024年4月)
|
资质资格要求
|
(1)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及销售,企业信誉良好,须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质量检测报告应包含本次采购支座的全部种类,并符合招标文件对检测项目的要求); (2)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应具有合格支座生产商的合法授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所投产品的销售,企业信誉良好,须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质量检测报告应包含本次采购支座的全部种类,并符合招标文件对检测项目的要求)); (3)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
业绩要求
|
①投标人为生产商的,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产品累计销售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 ②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代理的投标产品累计销售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
|
|
财务要求
|
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7年-2019年或2018年-2020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且近三年(2017年-2019年或2018年-2020年)净资产均不少于2000万元。企业成立少于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状况。(注:若投标人为代理商,代理商、生产商均需满足以上条件)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其他要求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并且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
|
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注册完毕后,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项目确认。
|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或省外交通运输行业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有关部门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合同签订前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