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及企业债券注册发行项目法律中介机构选聘询价公告

2020-06-22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济南市

一、采购条件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及企业债券注册发行项目法律中介机构选聘已由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采购人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概况: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拟启动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及企业债券注册发行工作,其中:1)公司债券。注册额度:150亿元,分期发行;发行期限: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在有效期内(注册成功后两年内)根据需求分期发行,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2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或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2)可续期公司债券。注册额度:100亿元,分期发行;发行期限: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在有效期内(注册成功后两年内)根据需求分期发行,基础期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具体发行时再确定。3)企业债券。注册额度:拟注册100亿元,分期发行;发行期限: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在有效期内(注册成功后两年内)根据需求分期发行,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25年。

范围:需委托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对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及企业债券注册发行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起草有关文件,负责法律尽调,协调财务和券商尽调、文件见证等;对集团公司注册发行上述债券行为发表法律意见;向国资委、发改委、证监会、上交所等机构申请注册材料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注册完毕后,每期发行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和见证意见书;配合债券注册、发行、信息披露、监管机构检查等其他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厅颁发的执业许可证,且执业许可证已经过最近一期年检;

(2)报价人业绩要求:2017年6月15日以来至少具有为5个公司发行债券工作提供法律专项服务的服务业绩,报价人需提供服务合同、债券发行法律意见书的证明材料(至少提供法律意见书封面和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的签字页)或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单公章;

(3)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要求:须为报价人正式执业律师,具有律师执业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具有八年及以上律师执业经验;2017年6 月15 日以来至少具有为5个公司发行债券工作提供法律专项服务的服务业绩,提供债券发行法律意见书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须能充分体现是该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业绩,至少提供法律意见书封面和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的签字页)或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对整个项目全程负责,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更换。

(4)近三年内,在执业或经营活动中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处罚的记录;

(5)与采购人无利害关系或利益冲突,也没有其他应回避的事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6月22日8时30分 2020年6月24日17时0分

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24日17时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智慧招标系统(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获取方式:在线报名后,报价人请将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sdgssjfwb@163.com),电话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对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发送询价文件。

采购文件每包件售价 0,图纸售价0元,其他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28日17时0分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递交,以邮寄、付邮费方式送达,邮寄后请将快递公司名称及运单号发送至采购人邮箱(sdgssjfwb@163.com)(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2107办公室,收件人:赵先生 电话:0531-89250138)。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6月30日9时0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21层会议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0531-89250220)

九、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

赵先生

0531-89250138

电子邮件:sdgssjfwb@163.com